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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四项措施促水泥行业健康发展(黑龙江)
2005-08-03 14:39   

面对水泥行业的新情况,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表示,要继续贯彻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,引导水泥行业健康发展。

首先要加大调整力度,使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趋向平衡。当前,新型干法水泥华东地区平均已达60%,高的超过75%,而其它地区多数还不到10%。因此,要坚持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,加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,也要防止局部地区短期内新增生产能力的过快增长带来的负面影响。

二要有保有压、区别对待,支持企业做大做强。新型干法水泥快速发展一方面必然加剧市场竞争,导致行业整体效益暂时下降,另一方面也为淘汰落后,加速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。国家应重点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发展新型干法水泥,发挥其在技术、管理、人才和资金方面的优势,通过市场运作收购兼并合适的小水泥企业,以加速淘汰落后小水泥,提高行业生产集中度。

三要严格市场准入,完善和落实结构调整相关政策。重点是严格水泥市场准入,加强监管,对自有资金不足、没有矿山和交通运输受限的新型干法水泥建设项目,地方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予核准,金融机构不予贷款。

四要扩大出口,开拓国际市场。针对当前国内水泥市场出现暂时供大于求现象,应鼓励大型水泥企业扩大新型干法水泥出口,开拓国际市场,这不但有利于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,平衡国内市场供求关系,而且可以促进国内水泥工业技术进步和加速结构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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